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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化資產古物類補助計畫」,至本(114)年9月8日(週一)止,申請文件如下。

公告日期: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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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自即日起開始受理「114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文化資產古物類補助計畫」,至本(114)年9月8日(週一)止,申請文件如下。

一、本次受理申請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一)古物維護修復及保存環境提升計畫(資本門):計畫標的需具古物文資身分
1、古物管理維護,例如清潔等基礎性維護,並應納入後續保存環境規劃。。
2、古物修復,需提出修復必要性評估報告,並納入後續保存環境規劃。
3、古物數位化計畫。
4、古物展藏保存相關設備、防減災設施或監測設備設置及改善等環境提升計畫。
(二)文物普查建檔計畫(經常門):縣市文物普查建檔計畫:需依縣市政府總體文化特色分類、分區、分年或分族群規劃提案,如由轄下公、私有相關單位提案者,應整合評估納入縣市文物普查規劃,不補助單點式普查計畫。
(三)古物及文物調查研究計畫(經常門):申請調查研究案件請填具「古物、文物調查研究計畫提報資訊彙整表」,審慎評估調查研究標的之必要性,並以具古物潛力之文物為優先研究標的。
(四)列冊追蹤文物緊急搶救計畫(資本門):僅限具有立即滅失、持續劣化之列冊追蹤文物。
(五)115年度補助計畫其他注意事項:原住民族相關提案將優先核定補助,執行過程建請邀集部落族人共同參與或參採意見。
二、請本縣一般古物、列冊追蹤文物保管單位,有意申請者,於114年9月8日(週一)前依計畫書格式函送本縣文化局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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