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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受理自薦或推薦資料收件截止期限展延至110年2月26日,請踴躍參加

公告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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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受理自薦或推薦資料收件截止期限展延至110年2月26日,請踴躍參加。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月21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03000819號函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9年12月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93013782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有意願參加評鑑者,請檢附應備文件資料,於110年2月2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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