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轉知】新營文化中心112上半年演藝活動申請於111/03/01開始收件囉!

公告日期:2022-03-07

564

新營文化中心於3/1-3/31止(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為期1個月,舉辦表演藝術活動審查申請,評選出優異團隊至本中心演出,歡迎各路好手踴躍投件申請!

【申請相關條件如下】
一、申請資格:經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或個人。
二、申請類別:音樂、舞蹈、戲劇、綜藝類之表演藝術活動。
三、收件、審查日期:111年3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接受申請(送件日期以郵戳為憑);111年4月組成審查小組評選之。
四、演出日期:3月申請並通過審查者,安排於112年1月至6月演出。
五、需檢附之資料:
1.演出計畫書(1式5份)。
2.活動申請書(1式5份)。
3.經費概算表(1式5份)。
4.政府立案之演藝事業(團體)、公私團體立案/登記證書影本或個人證明(個人或聯演者需檢附主要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影音資料1份(包含演出照片6張與過去演出之錄音或錄影記錄資料1份),影音內容應與演出性質相關,演出日期須為3年以內。可燒錄於光碟或上傳雲端提供網址(QRcode)供下載。

請備妥以上資料,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民治文化中心管理科申請。

六、 評選結果:依決議列為合辦、協辦、租(借)場地及未通過方式辦理。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審查活動聯絡人:
06-6321047#1105 張小姐。

詳情請見官網:
https://reurl.cc/k720y3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