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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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一、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實際僱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預估114年9月1日出缺)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選各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操作。
(二)具有相關經驗者佳。
(三)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七、薪資赧酬: 薪點為28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八丶工作項目:
(一)本縣立案演藝團隊輔導及相關業務。
(二)文化部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相關業務。
(三)演藝堂相關業務,須配合夜間及星期假日加班。
(四)推廣活動下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22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以本局當日下班時間17:30為止)。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7胡小姐、139黃先生(表演藝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