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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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劇或其他表演藝術,且依我國法令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
【演出時間】112年2月至12月週六、日或連續假期,依季候變化開演時間除每年6月至9月為下午5時外,其餘月份為下午4時,演出 時間至少60分鐘,一日以一場次為原則。
【演出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
【演出費用】核給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多15萬元。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26日止。請於申請截止日(10/26)23:59前(以申請者電子郵件顯示之寄件時間為準),依序檢具申請文件 (整合為 1份pdf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 f1134@ms.cksmh.gov.tw
【線上直播】同意本處納入線上直播評估考量者,其演出內容及音樂須為原創或已取得相關授權(請檢附相關證明),且無償授權本處公開播映。
【自行宣傳】演出者須自行運用媒體、網路社群等及其他方式宣傳演出訊息,宣傳情形(相關截圖)請於演出3日前提供本處,並納入成果報告。
詳情請參考官網
https://www.cksmh.gov.tw/information_258_141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