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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收件]-花蓮縣文化局113年度社造點補助徵選簡章

公告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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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113年度社造點補助徵選簡章

113 3 28

  1. 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縣()政府社區營照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
  2.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1. 實施範圍:以花蓮縣(以下簡稱本縣)行政轄區為範圍。
  2. 執行期程:自核定補助日起至1131031日止。
  3. 補助宗旨:
  1. 鼓勵公民透過在地參與,多元社群的參與,以及鼓勵社群橫向串聯,培養各社區交流意識和平台建立,營造明日社造的良好生態環境。
  2. 透過不同公民的角度探詢、訪查及闡述在地的歷史記憶,建構文化和知識平台,以利後續推廣。
  3. 鼓勵公私單位協同社區籌辦藝文活動,能使社團進行交流,均衡城鄉藝文資源,落實文化平權。
  4. 社區營造以社會永續發展為根基,透過社造或政府計畫引導,以文化為基底,不分族群,鼓勵相關文化促進之發展,從共榮到共創,再從共創到共享,再從共享到共榮的社會共同體,建構下一個世代的生活模式。
  5. 考量社會條件變遷,本簡章所訂之「社區」不限於地理社區,亦包容「社群」之概念,以鼓勵各類團體就所關注議題提出行動方案。
 
*送件及評選時間地點:
  1. 截止日期:11358日(週三)前函送申請文件至花蓮縣文化局(以郵戳為憑,請於公文及信封上註明「申請113年度社造點補助計畫」)。
  2. 寄送地址:970203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藝文推廣科)。
  3. 另請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下列信箱:li0102@mail.hccc.gov.tw
  4. 複審時間地點:本局以公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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