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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加碼文化幣2000萬,歡迎本縣實際從事藝文產業者踴躍申請成為文化部文化幣藝文消費點【新聞稿】

公告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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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加碼文化幣2000萬,歡迎本縣實際從事藝文產業者踴躍申請成為文化部文化幣藝文消費點         【新聞稿】

 

      0403強震,不但造成民眾傷亡,花蓮縣交通中斷,多棟建物倒塌或受損,也使得許多從事藝文產業的店家及民眾收入頓減,致影響生計。花蓮縣文化局同仁自43日下午即著手清查各文化館舍及文化資產建物因地震受損之情形,除緊急排除危險或拉出封鎖警示線外,也尋求文化部經費支持。文化部除了編列經費將協助花蓮縣境各文化館舍及文化資產建物修復,也規劃針對16-22歲青年加發文化幣(成年禮金),鼓勵其至花蓮縣各藝文消費點消費,以振興花蓮藝文產業。

           花蓮縣文化局局長吳勁毅表示,文化部成年禮金政策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達到文創產業振興發展的目的,自民國112年起,發予青年每人每年1200點,即新台幣1200元,以支持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主,可用於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視聽娛樂、圖書及文創工藝等藝文消費折抵,包含看表演、看國片、買書、參觀博物館、逛市集/展會買文創工藝品,以及參加手作DIY、藝文體驗、社區文化小旅行等活動皆可使用,本次強震,文化部規劃文化幣之加碼,預算為新台幣2,000萬元,目前對於發送額度、方式及相關系統設定等細節籌辦中。

           去年(112)由文化局協助廣徵店家向文化部申請加入藝文消費點之意願後,目前共有176(含文化市集68)藝文消費點,分布於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壽豐鄉、鳳林鎮、光復鄉、玉里鎮、富里鄉及豐濱鄉等10個鄉鎮市,其中萬榮鄉、瑞穗鄉及卓溪鄉目前尚未有任一個藝文消費點。吳勁毅局長除向文化部積極爭取每個藝文消費點每月有一定額度之消費收入,以助其維持營運生計,更呼籲花蓮縣目前從事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視聽娛樂類、圖書類(書店及出版業)及文創工藝類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依法辦理商業登記之獨資及合夥事業、未有前2項登記而有稅籍登記者、有實際從事藝文相關交易之自然人等踴躍提出成為藝文消費點。

             申請程序:採線上辦理,只要在文化部藝文消費點平台(https://stcp.moc.gov.tw),輸入藝文消費點基本資料、銀行帳戶(需為負責人或是藝文消費點名稱),並檢附應備文件,經文化部審核通過,即可成為合作藝文消費點。

            如有疑問,可撥打花蓮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電話,8227121轉10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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