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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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辦理。 |
二、 | 受理申請時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114年9月審查,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
三、 | 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5年1月至12月(不含6月、7月、8月),且如因演藝廳進行保養及其他專案活動等需要,本局保有檔期異動權。 |
四、 | 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宜蘭線上藝文平臺系統」-線上申辦-表演藝術活動申請(http://yilanart.ilccb.gov.tw/)」詳閱申請要點,並填寫申請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