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桃園市政府114年10月31日「桃園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4年度第4次會議紀錄,因郵件無法送達所有權人,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檢送公示送達公告1份。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辦理。 附件檔案 桃園市政府公告(.pdf) 公示送達清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