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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115年花蓮影視基地營運管理

公告日期:2026-01-16

31

[機關代碼]
3.76.55.28
[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 花蓮市
文復路六號
[聯絡人]
藝文推廣科 杜小姐
[聯絡電話]
(03) 8227121 #145
[傳真號碼]
(03) 8239962
[電子郵件信箱]
tu0402@mail.hccc.gov.tw
[標案案號]
AP1151450002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5年花蓮影視基地營運管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契約變更]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4/12/11 10:30
[原公告日期]
114/11/2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
7,67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7,670,000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花蓮縣-全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53786465
[廠商名稱]
傾聽敘事影像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00 新竹市 香山區
埔前里牛埔北路37巷65號
[廠商電話]
(0912) 225533
[決標金額]
7,67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15/01/12 - 115/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領標資訊]
電子領標,領標電子憑據序號為 915000000000003329585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5年花蓮影視基地營運管理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傾聽敘事影像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437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670,000元
[決標金額]
7,670,000元
[底價金額]
7,670,000元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
廠商報價未經減價即在底價以內
[標比]
100.0%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7,670,000元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滿意度

王君琦
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副教授
滿意

吳柏熹
講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職稱:兼任講師
所任工作:兼任講師
滿意

呂傑華
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
職稱:教授兼副教務長
所任工作:教授兼副教務長
滿意

曾之妤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花蓮縣文化局
職稱:代理局長
所任工作:代理局長
滿意

簡哲士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花蓮縣文化局
職稱:圖書資訊科科長
所任工作:科長
滿意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5/01/12
[契約編號]
AP1151450002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底價金額]
7,670,000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7,670,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6.55.28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

[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不派員監辦情形]
4.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

[依「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不派員監辦情形]
4.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
[附加說明]
考量本案為經常性業務,為持續提供本縣縣民影視服務,依據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原有經常性經費,可在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編列數較低者之範圍內覈實支用,應按十二個月平均支用」,辦理決標,惟於本縣115年預算審議通過前僅能先行執行535萬5,000元內之經費,如115年預算審議不通過或刪減預算,應依據採購法第64條「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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