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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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115年6月1日出缺)。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取各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操作。
2.具有相關經驗者佳。
3.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七、薪資報酬:薪點為28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八、工作項目:
1.辦理街頭藝人相關業務。
2.洄瀾藝術節相關業務。
3.科研考。
4.協助表演活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6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以本局當日下班時間17:30為止)
註: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
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7(表演藝術科 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