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桃園市古蹟歷史建築建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5年度第2次會議開會通知單,公示送達1份,請查照。 二、本案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80及81條規定辦理。 三、桃園市政府公告如附件。 附件檔案 376736400E_1150137820_print.pdf 376736400E_1150137820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