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主要內容區塊

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2026-06-15

115

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
一、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115年6月1日出缺)。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取各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操作。
  2. 熟悉政府採購案,具有辦理表演活動、相關行政經驗者佳。
  3. 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4. 周末或平日晚上能配合者尤佳。
七、薪資報酬:薪點為280薪點,每月新台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八、工作項目:
  1. 辦理街頭藝人申請登記、換證相關業務。
  2. 洄瀾藝術節相關業務。
  3. 科研考(彙整相關資料、統計數據等)。
  4. 協助其他表演活動及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以本局當日下班時間17:30為止)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7(表演藝術科 胡小姐)

近期新聞

Mo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