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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花蓮縣文化局徵求約用人員1名(第二次公告)

公告日期: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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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文化局甄選約用人員(第二次公告)

一、進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進用期間: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四、進用名額:1名(正、備取各1名) 。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
六、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諳電腦操作。
(二)熟悉政府採購案,具有辦理表演活動、相關行政經驗者佳。
(三)有自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四)周末或平日晚上能配合者尤佳。
七、薪資報酬:280薪點(月薪3萬8,948元,享勞健保及年終),試用期1個月。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太平洋左岸藝術季系列活動、劇場活化計畫。
(二)協助藝術活動下鄉巡演。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應徵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等,以郵寄(限時掛號)或親送花蓮縣文化局(9706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表演藝術科。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約用人員。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23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收文章為憑,以本局當日下班時間17:30為止)。

註:
一、書面表件不齊者,不列入審理名單。
二、甄選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擇優辦理面試。
三、進用名單(正、備選)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方網站並另予通知,未進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21分機133(表演藝術科 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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