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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116年上半年視覺藝術展覽徵選計畫」

公告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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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8月3日至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文化類)下載,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寄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展演藝術科。
三、    相關申請表件經審查委員審查後,將函復申請單位審查結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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