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5
6696

本次參賽資格除本國籍,首次開放新住民(持有本國居留證者)參加,年齡也未設限,各類獎項有最高榮譽「花蓮獎」1名,獎金10萬元,「優選」2名,獎金1萬元,另增設不分類「新人獎」1名,鼓勵設籍或居住花蓮的創作者,獎金與優選相同。
第一階段收件共計收到來自全國跨領域的創作者560件創作作品報名,經由專業評審團進行初審、複選,評定出100件得獎作品,包括東方媒材類28件、西方媒材類33件、立體造型類12件、影像類27件。主辦單位由衷恭喜得獎者,並感謝所有參與本活動的藝術創作者。
2018花蓮美術獎得獎作品展,訂於107年7月3日至7月29日在花蓮縣文化局美術館盛大展出,並於7月5日上午10時30分舉行頒獎典禮,首展後於8月11日至9月9日包括優選(含新人獎)以上13件作品,也將移師至本縣南區玉里鎮璞石藝術館巡展,與南區鄉親共享優質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