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收件截止日延至4月30日~ 花蓮縣文化局108年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收件截止日期由原訂之3月31日延至4月30日(郵戳為憑),已送件者可於前述期限內來信抽換(信封註明108年電視節目劇本創作獎抽換),若仍有疑問,請電洽本局藝文推廣科03-8227121轉145劉小姐。 附件檔案 簡章含相關表件(.odt) 簡章含相關表件(.docx) 新聞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