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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文物修復保存 文化局接受捐贈花蓮福蘭社繡旗【新聞稿】

公告日期: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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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文化局為利文物修復保存,近日將接受花蓮市公所捐贈一批早期北管子弟團─花蓮福蘭社繡旗,後續進行搶救修復及調查研究,希望能使這批珍貴漢人戲曲民俗文物得到妥善的保存,進而活化利用。

    花蓮福蘭社係成立於日治時期之北管「福路」派子弟班,為宜蘭羅東福蘭社在花蓮的子社,早在大正年間已有戲曲活動紀錄,戰後也積極與全台各地子弟班交流聯繫,曾加入「福壽聯誼會」(「福路」派子弟班聯誼會),並接待羅東福蘭社總社蒞臨花蓮公演子弟戲,是花蓮早期具代表性之北管子弟班。


    由於早期北管子弟班分為「福路」、「西皮」兩派,互相以戲曲、音樂、行頭及場面互相較勁,因此花蓮福蘭社陸續花費巨資聘請台北大稻埕及台南等地知名繡莊製作華麗的刺繡旗幟,於踩街、繞境等出陣場合使用,這些繡旗包括了彩牌、三角旗、大獅旗、繡彩、壓帆及布旛等30餘件,各用金蔥線、彩色繡線、棉花和貢緞布等材料,以浮繡和盤金繡的技法,繡出栩栩如生的祥龍、鳳凰、獅子、麒麟等動物,以及「花蓮福蘭社」、「勅封西秦王」與出資者姓名等字樣,時至今日已成為不易再現的戲曲民俗文物,見證了花蓮歷史、區域之聚落、宮廟、人群與社團發展關係,具有歷史價值,且內容豐富而完整,經花蓮縣政府邀請專家學者勘查,決議列為本縣「列冊追蹤」文物。


    文化局長江躍辰表示,這批繡旗年代橫跨日治時期至近代,年代久遠、材質脆弱,加以原保存環境不佳,致使繡旗有蠹蟲蛀蝕、底布大面積破裂與纖維化、配件與金蔥線脫落,以及發霉等文物劣化現象,急需搶救修復,為利文物保存,由花蓮市公所同意捐贈文化局,文化局並已爭取到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經費補助,後續將委請專業文物修復團隊進行繡旗的除蟲與暫時性加固,使這批珍貴文物受到妥善修護,調查研究其文化資產價值,進而辦理「一般古物」之指定審議流程,讓社會大眾瞭解體驗這批繡旗背後的歷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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