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花蓮縣文化局徵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2019-11-21

3073

一、聘用機關:花蓮縣文化局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文化局
五、報酬:新台幣31,175元(250薪點)
六、僱用期限: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七、資格(應具備下列之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中或高
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八、工作內容:
  (一)辦理公共藝術業務。
  (二)辦理花蓮美術獎(洄瀾美展)業務。

  (三)輪值美術館(含平、假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止。

十、投件資料:請檢附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明影本,逕寄或親送花
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970花蓮市文復路6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寄者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文化局視覺藝術科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

十一、備註:

(一)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有效。

(二)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三)錄取名單由文化局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官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四)俟完成法定程序後通知到職日。

(五)詳細事宜請電洽03-8227121轉205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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