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停止適用「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自一百零九年六月三十日生效,如附件,請查照。 * 備註:該要點為舊要點,新要點於109/7/2公告於本局官網,若有需求,請點選相關連結。 附件檔案 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odt 澎湖縣街頭藝人表演實施要點.docx 相關連結 https://www.hccc.gov.tw/zh-tw/News/Detail/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