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文化部就「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九條修正草案預告,並附「文物運出入申請辦法」第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刊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附件檔案 公告(.pdf)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