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扶植以外臺民戲為主要演出型態之歌仔戲劇團,透過演出補助及獎勵機制,鼓勵劇團整編看家戲或傳統劇目,參加交流匯演,期提升外臺歌仔戲整體藝術品質及活絡傳統表演藝術生態。 二、受理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相關徵選內容請詳參附件徵選須知,並請團隊逕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申請。 附件檔案 徵選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