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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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6年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歡迎立案演藝團隊踴躍提案。
本次補助受理116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者請依「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及相關申請格式提出計畫。
受理期間|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申請方式|可採電子或書面方式申請
電子申請|至「桃園e指通」辦理
https://e-services.tycg.gov.tw/eservice/app/customize/item/detail?item_no=A0097
書面申請|親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信封請註明「116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補助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申請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
洽詢窗口|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羅小姐
電話|03-3322592 分機8303
詳細申請規定及相關表件請參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公告:
https://culture.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812&s=1798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