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時間:1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審查時間:9月審查翌年1月至12月之節目 受理申請場地:演藝廳(座位1150席)、實驗劇場(座位200席) 申請送件前,請先詳閱「演出場地使用注意要點」及「申請演出提醒事項」。 俟審查通過後,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審查結果。 如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林小姐04-2392-1122#304 附件檔案 表演藝術活動申請審查簡章.doc 演出場地使用注意要點.doc 申請演出提醒事項.doc Performing Art Activity Application Form.pdf 相關連結 屯區藝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