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藝文人士藝術創作交流,增進民眾藝文欣賞,提升美感素養,澎湖縣文化局中興畫廊及文馨畫廊為申請展覽交流場地。 旨案自本(1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所屬單位或個人申請。 申請相關表件請逕至網站下載運用。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澎湖縣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許先生06-9261141轉241。 相關連結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